一是職普教育同等重要地位如何全面落實?出口旺才能進口暢。職校畢業生以往受“學歷歧視”出路狹窄,上升通道不暢,職業教育被社會認為是低層次教育,打消了一些優秀生源選擇職業教育的念頭,進而影響職業教育質量。近年來,國家采取一系列措施推動職校畢業生在落戶、就業、參加機關事業單位招聘、職稱評審、職級晉升等方面與普通高校畢業生享受同等待遇,切實維護、保障職校生的合法權益和平等競爭機會,走技能成才道路,擴大人生出彩機會。新職業教育法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確“職業教育是與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類型”,打破了止步于專科層次的“天花板”,明確職校學生在升學、就業、職業發展等方面與同層次普通學校學生享有平等機會,責成各級政府創造公平就業環境,規定用人單位不得設置妨礙職業學校畢業生平等就業、公平競爭的報考、錄用、聘用條件,將技術技能水平作為錄用、聘用的重要條件,強調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有職業技能等級要求的崗位,可適當降低學歷要求。鋸掉看得見的門檻只是邁出了第一步,在實操過程中可能還存在一些隱形限制。為此,需要相關部門細化政策,讓職校畢業生有獲得感,讓這一“出口”更有意義。
二是職業教育經費如何滿足辦學需求?舉辦職業教育本身是一項高投入的事業,需要切實改善職校的辦學條件。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統計,職業教育辦學成本是普通教育的3倍左右。自2012年以來,我國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占GDP比例連續10年保持在4%以上,年均增長9.7%,高于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年均增幅6.5%。這非常難能可貴。近年來,各級政府也不斷增加對職業教育的投入,但缺口大、底子薄、校際差異明顯仍是困擾職業教育提質培優的一大瓶頸。如2020年,全國教育經費投入53013億元中,中職2871億元,占高中階段教育的34.08%;高職專科2758億元,占高等教育的19.70%,而中職、高職在校生數分別占高中階段教育和高等教育的39.44%、44.43%。對此,新職業教育法明確了重點支持、地方為主的投入機制,確定國家優化教育經費支出結構,強調職業教育經費分配合理比例,多渠道依法籌集發展資金,使經費投入與職業教育發展需求相適應;明確省級政府制定本地區職業學校生均經費標準,職業學校舉辦者按照生均經費標準按時、足額撥付經費;責成各級政府按照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原則,根據職業教育辦學規模、培養成本和辦學質量等落實經費,并加強預算績效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在全球疫情蔓延導致的經濟不確定性情況下增大投入尤為不易,為此需要各方共同努力。
三是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如何走向全面深度?產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職業教育辦學的基本模式,也是辦好職業教育的關鍵所在。長期以來,產教融而不合、校企合作不深不實是個痛點、堵點,“企冷校熱”現象比較普遍。新職業教育法以“產教融合”一詞取代了原法中的“產教結合”,用9處“鼓勵”、23處“應當”和4處“必須”,進一步明確多項舉措,如發揮企業重要辦學主體作用,推動企業深度參與職業教育,鼓勵企業舉辦高質量職業教育;明確企業設置專職或者兼職實施職業教育的崗位。此外,新職業教育法還包含對深度參與產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企業的獎勵、稅費優惠等激勵政策,真正從法律層面讓企業參與不難、參與有利。明確了行業和企業支持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的社會責任,鼓勵企業舉辦高質量職業教育,把企業開展職業教育的情況納入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為此,需要配套政策,讓國有企業和集體所有制企業和民營企業共同發力,頭部企業和中小微企業全面參與。
四是中職基礎地位如何穩固?提供服務全民終身學習的教育體系離不開中職教育,建設現代職業教育體系需要中職教育發揮基礎性作用。沒有哪個國家,沒有中職就能辦好高職的。當前中職教育還存在辦學定位不適配、辦學規模大而不強、辦學條件缺口大等問題。新職業教育法明確中職教育是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的基礎地位,規定國家在義務教育后的不同階段因地制宜、統籌推進職普教育協調發展。多措并舉鞏固中職地位,中職校有關專業實行與高職校貫通招生和培養;縣級政府根據縣域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設立職業教育中心學校,開展多種形式的職業教育,實施實用技術培訓;縣級以上地方政府舉辦或者參與舉辦發揮骨干和示范作用的職業學校;高職校和實施職業教育的普通高等學校在招生計劃中確定相應比例或者采取單獨考試辦法,專門招收職業學校畢業生。這就從法律層面暢通了職校生的發展通道,給中職生上大學打開了成長空間,使其就業有能力、升學有優勢、發展有通道。為此,需要深化“三教”改革,扎實學生文化素養,提升職業綜合素質,優化布局結構解決中職校“空、小、散、弱”問題,夯實中職基礎地位。
五是職業教育管理體制如何高效有序?職業教育牽涉方方面面,需要統分結合。以往多頭管理有利于調動多方積極性,但也造成政出多門,校際辦學條件和質量差距大,不利于職業教育事業整體發展。新職業教育法理順了職業教育的管理體制,實行政府統籌、分級管理、地方為主、行業指導、校企合作、社會參與,明確國務院建立職業教育工作協調機制,統籌協調全國職業教育工作,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負責職業教育工作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宏觀管理,省級政府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職業教育工作的領導,明確設區的市、縣級政府職業教育具體工作職責,夯實了部委統籌、央地聯動、政行企校合作的法律基礎;明確行業主管部門按照行業、產業人才需求加強對職業教育的指導,定期發布人才需求信息等;明確了職業學校依法享有五項辦學自主權,依據章程自主管理。為此,需要完善機制,加快信息化管理,逐步實現由注重“辦”向“管理與服務”過渡。
六是職業教育育人方式改革怎么到位?育人方式關系技術技能人才“教什么、怎么教”的內涵發展問題。以往職業教育育人方式普教化痕跡明顯,人才培養存在與社會實際需求不匹配問題。新職業教育法通過推進普職融通等頂層設計,真正實現職業教育從“層次”到“類型”轉變,強化教學、學習、實訓相融合,鼓勵以工學結合的方式進行學徒培養,支持行業企業等參與職業教育專業教材開發,將新技術、新工藝、新理念納入職校教材,共同建設高水平、專業化、開放共享的產教融合實習實訓基地,使受教育者具備從事某種職業或者實現職業發展所需要的職業道德、科學文化與專業知識、技術技能等職業綜合素質和行動能力。為此,需要深入探索技能人才成長規律和職業教育教學規律,推動崗課賽證綜合育人,促進德技并修、理實一體、工學結合,加快實現由參照普通教育辦學模式向企業社會參與、專業特色鮮明的類型教育轉變。
七是職業教育“雙師型”教師隊伍怎么打造?教育的質量取決于教師的質量,職業教育需要能說會做的“雙師型”教師。經過努力,目前專任教師規模適當,結構趨于合理,“雙師型”教師占比過半,學歷達標,但還存在不適應問題。新職業教育法規定職業學校的專業課教師(含實習指導教師)要具有一定年限的相應工作經歷或者實踐經驗,達到相應的技術技能水平。明確國家要提高職業教育教師專業素質與社會地位,建立健全職業教育教師培養培訓體系,建立健全符合職業教育特點和發展要求的職業學校教師崗位設置和職務(職稱)評聘制度。鼓勵職業學校聘請技能大師、勞動模范、能工巧匠、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等高技能人才,通過擔任專職或者兼職專業課教師、設立工作室等方式,參與人才培養、技術開發、技能傳承等工作。為此,需要完善名師成長機制,推動學校教師和企業社會大師互聘互兼,加快實現公共課教師能懂行、專業課教師能上手、企業技師上好課。
八是符合職教特點的考試招生制度如何建立?考試招生是牽動職業教育改革的“牛鼻子”,是優化類型定位、暢通學生升學通道的關鍵。自2013年教育部印發《關于積極推進高等職業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以來,山東、江蘇、湖南等地開展了“職教高考”試點,取得了一定效果和經驗,但還存在權威性低、技能測試難等問題。新職業教育法規定統籌推進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協調發展、建立符合職業教育特點的考試招生制度、促進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的學習成果融通互認。高職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采取文化素質與職業技能相結合的考核方式招收學生。為此,需要統籌協調,各方協同,建立有權威性、符合職教特點的考試招生制度,按照專業大致對口原則建立適合職校學生升學的通道,推動不同層次職業教育有效貫通,推動建立省級統籌、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職教高考”制度,使其成為高職招生的主渠道。
九是彰顯職業教育類型特征的質量評價體系怎么建立?教育評價事關教育發展方向,有什么樣的指揮棒,就有什么樣的辦學導向。以往職業教育評價存在重辦學條件輕育人成效、重技術技能輕文化素養的傾向。黨中央、國務院2020年印發的《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著力扭轉不科學的教育評價導向,堅決克服“五唯”的頑瘴痼疾,指出了健全職業學校評價的方向。新職業教育法明確要建立健全教育質量評價制度,突出就業導向,把受教育者的職業道德、技術技能水平、就業質量作為重要指標,吸納行業組織、企業等參與評價,及時公開相關信息,接受教育督導和社會監督,引導職校培養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為此,需要有關各方共同努力,改進結果評價,強化過程評價,探索增值評價,健全綜合評價,充分利用信息技術,建立彰顯職業教育類型特征的質量評價,提高評價的科學性、專業性、客觀性。
新職業教育法是推動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的基本遵循,落實新職業教育法是一項系統工程,知易行難,任重道遠,不可能一蹴而就,要充分認識職業教育改革的復雜性、艱巨性和長期性,既要有攻堅克難的勇氣,也要有久久為功的韌勁,更要秉持科學的態度,協同推進落地生效。
作者 | 曾天山 系教育部職業教育發展中心副主任 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