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體援引福建省教育廳印發的《關于做好職業院校專業建設發展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稱,福建將對高職院校所設專業啟用末位淘汰制,“連續兩年初次畢業去向落實率處于末位10%的專業調減或停止招生”。
該通知明確提出,力爭到2026年,每年優化調整職業院校10%左右專業布點,新設一批適應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的專業,淘汰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專業。要求各高職院校應優先重點考慮增設本省產業新體系和“四大經濟”(數字經濟、海洋經濟、綠色經濟、文旅經濟)相關專業,服務民生急需,積極增設家政、養老等社會需求強、人才缺口大的專業。
早在2011年,我國就出臺相關規定,要求就業率連續兩年低于60%的專業,需調減招生計劃直至停招。自2021屆畢業生起,教育部將“就業率”改為“畢業去向落實率”,其計算包含了畢業生的協議和合同就業率、創業率、靈活就業率和升學率。因此說,根據畢業去向落實情況決定專業生死,并不算是什么新規定。福建省教育部門則基于此,進一步建立畢業去向落實率末位淘汰制——即便這些專業的畢業去向落實率超過60%,但如果排在倒數10%,也將面臨減招甚至停招。此舉無疑將會增加高職院校教育管理的壓力與動力。
用畢業生畢業去向落實率決定專業生死,一直存在爭議。有觀點指出,不同高校的辦學定位不同,不能用單一的畢業去向落實率指標評價專業質量。還有聲音認為,把畢業去向落實情況與專業生死掛鉤,有可能催生弄虛作假。怕就怕,最后不僅畢業去向落實情況失真,就業乃至專業發展中存在的問題也被掩蓋了。
對于高職院校來說,將畢業去向落實率作為評價專業質量的重要指標,是合適的。因為高職院校的辦學定位就是進行職業教育,以就業為導向辦學。高職院校調整專業,自然也應該根據專業的就業情況來進行,根據專業培養人才的社會需求情況,調整專業設置,改革人才培養模式。而對于基于畢業生畢業去向落實率進行的專業“末位淘汰”,則不妨多一些審慎。
除了真實性的問題外,另一個值得關注的問題是,一般來說,畢業生最初的去向落實情況,與其畢業半年、一年以及更長時期后的就業情況存在不小的差異。如果只關注學生初次畢業的去向落實情況,并將其作為“末位淘汰”的依據,勢必會引導學校更多關注畢業那個時間節點的就業情況。而這種關注,也將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對學生的培育方案。
這當然不是說畢業初期的去向落實不重要,而是意在指出,學生畢業后的中長期職業發展同樣值得投以關注。了解雇主對畢業生能力和素質的評價,對學校推進辦學改革和專業調整,同樣具有重要意義。此外,在高職院校專業設置和調整過程中,還需注重落實和擴大學校的自主權,允許學校充分結合本校的辦學定位、辦學條件來進行優化調整,由此更好促進辦學質量提高,辦出專業特色。
來源:光明日報。
版權聲明:以上圖文,貴在分享,版權歸原作者及原出處所有,如涉及版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我們聯系。